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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居丧期间的具体要求
发表时间 : 2015-05-21 10:48:31 * 浏览 : 297
 
 
1.容体
居丧期间,儒家特别强调身体外在的一种哀戚之态,这就是所谓的“哀之发于容体者也”。那么,什么样的容体算是符合哀戚之态的呢?《礼记》说,斩衰服者像苴麻之色,而且人之所以服苴麻,原因就在于这两种颜色极其相近。但事实上这是一种附会,原因就在于,大悲戚之人必然脸上无光甚至面色深黑,更何况家里有直系亲属去世而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,包括饮食、居处、衣饰都不正常,人的脸色能不深黑吗?但是,哀发于容体是有一定的度的,那就是“毁瘠不形,视听不衰”,意思是你非常弱瘦,但不骨露见形,并导致看不见,听不清。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? 头有创则沐,身有疡则浴,有疾则饮酒食肉。大意是说,如果影响到身体健康,则可以洗澡,可以饮酒吃肉。因此,在早期的礼制规定中,实际上还是挺有人情味,只不过后来在腐儒的极端式推行下,才出现大量身体不胜丧而死亡的事。
2.哀哭
居丧要哭,这是人之常情,发之肺腑的事。然而,礼制化的规定,则将哀哭变成了一种仪式。比如什么样的丧,必须进行怎么样的哭,完全成了一种机械的表演。《礼记•间传》曰:“斩衰之哭,若往而不反;齐衰之哭,若往而反大功之哭,三曲而偯,小功缌麻,哀容可也。此哀之发于声音也。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,斩衰服者的哭声,要像去而不返、一举哭得气绝回不了声一样;齐衰服者则哭绝又能返回声来,大功服者则一唱三叹有余音,偯(音,)哭的余声。至于小功和缌麻服者,则只要表现出哀哀之情即可。关于哀哭,懾家是特别强调的,在《曲礼》一章讲到治丧时的哭,就要求男女都要捶胸顿足,放声
号啕大哭的。同时,在有人前来祭奠和吊丧时,则要求不时之哭。如果哭是发之内心对失去亲人的由衷感伤,本来无可厚非,但如果成了一种仪式表演,则是**不应该提倡和沿袭的。
3.言语
居丧时期,生活方式有别于常时,说话也要有别于常时,这就是居丧的言语规范。但事实上,礼制要求在居丧期间尽量少说话,甚至不说话,所谓“三年之丧,言而不语,对而不问”。当然,对于不同等次的服丧者,言语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。“斩衰唯而不对,齐衰对而不言,大功言而不议,小功、缌麻议而不及乐,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。”(《礼记•间传》)意思是说,居斩衰丧的人说话只是唯唯,不能多说;居齐衰丧的人,可以回答问话,但是不能说其他的;居大功丧的人,可以说话,但不可以发表评论;居小功、缌麻丧者可以说话,也可以发表评论,但不能说高兴的事。这就叫做居丧者通过语言的不同表达哀戚之情。另外,对于统治者来说也得遵守的,就是居丧期间,你也不能随便言语,这就是所谓的不谋国政、家政,不言国事、家事。
4.饮食
饮食主要是指居丧期间饮食方面的规定,称之为哀发于饮食。这种规定包括丧事头三天不吃不喝,粒米不进。甚至连“君之丧,子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”。明显是政治性丧事饮食规范。三天后喝粥,三月后可吃粗食,一年后可以进菜果,但二十五月丧期内皆不能饮酒食肉。“父母之丧,既虞,卒哭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期(十三个月)而小祥,食菜果;又期(二十五个月)而大祥,有醯酱;中月而撢,撢而饮醴酒。意思是说,父母的丧事,在虞的祭祀(一般在葬日或葬后的第二日)之后,哭完,可以吃粗饭喝水,但不能吃菜和水果;一年之后举行小祥的祭祀后,可以吃菜和水果;两周年举行大祥祭祀后,则可以吃肉;举行除丧服的“撢”后,则可以喝甜酒。所以,对于丧家来说,饮食上必须严格地遵守,不得逾越。居丧饮食有个“度”的问题,若因饮食问题而可能影响身体危及居丧,则可以不必要遵守上述规定,这就是“有疾则饮酒食肉,疾止复初”为什么呢?因为“不胜丧,乃比于不慈不孝”。丧事按规定完成,是一种更大的不孝。因此,孔子不仅提倡“身有疡则浴,首有创则沐”,而且“病则饮酒食肉”,认为“毁瘠为病,君子弗为也”这一观点,在很大程度上注意到了居丧期间饮食节制的同时,强调不因饮食而影响身体,影响守丧,具有较强的人性因素,与后来一味疏食节制,置生命而不顾地走向极端的行为,有着本质上的差别。
5.服饰
所谓服饰是指居丧期间的五服制丧服,所谓哀发于衣服者是也。前面已作了叙述,请参阅。
6.居处
居处是指居丧期间的居处及相关的条件规定,所谓哀发于居处者是也。礼制规定,埋葬了亲人之后,不能回家,要住在临时搭盖的居丧的小屋中;要睡在居丧用的草荐上,枕头则用土块。为什么,因为亲人人土,不会再回家了,他住在泥土下,所以,作为儿子也应该用同样的方式,去感受这种非人的生活方式。“成圹而归,不敢入处室,居于倚庐,哀亲之在外也;寝苫枕块,哀亲之在土也。”当然,居丧的居处条件并不是三年一成不变的。随着丧期的进程和仪式的进行,居处条件也在不断改善。这就是“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柱楣剪屏,苄剪不纳。期而小祥,居垩室,寝有席又期而大祥,居复寝。中月而撢,撢而床”。意思是说,虞祭之后不再哭,可以将倚庐的柱子抬升,让房子显得宽敞一些,同时,剪去丧房边的一些杂草,给苄席剪去参差不齐的部分,但露出的头还是不把它藏到里面;待到小祥之后,则居住到粉白的房中,睡觉的时候有了席子;待到大祥之后,回到了自己的房中,而撢祭之后则可以睡床。除了斩衰服的居丧有比较明确的居处规定外,礼制也对其他居丧者进行规定,“齐衰之丧,居垩室,苄剪不纳;大功之丧,寝有席;小功缌麻,床可也。”非常明显,丧服越轻,居处条件越好。民间的居丧习俗亲人去世后,为了区别与常人的不同,人们往往穿上称之为“孝服”的丧服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与追忆,并开始了一定时间的所谓居丧生活。因此,穿孝服与居丧几乎是同时开始的,然而,孝服很快可能脱下,但居丧的有关约束却可能在一.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对于死去亲人、尤其是死去直系长辈的人来说,起着一定的作用。从历史上的情况来看,居丧在不同的时代不仅广泛流行,而且曾经作为统治者治理百姓的一种手段加以提倡。然而,民间并没有将之作为自己行动的规范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**,平民百姓无法承受长期居丧所带来的生活方面的压力。对于一个靠劳动获得生存的人,居住在单独的房子中,不干活,吃得也差,那是不可想象的。所以,民众总是采取一些比较平和的、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,来表达对失去亲人的哀思。第二,有些礼制的规定过于死板,平民做不到。如有的人居丧时不与家人和其他人说话,家人凡有事,则用写字的方式来传达自己的意思。但部分百姓不认识字,你叫他如何进行交流?第三,平民百姓家道贫寒,根本无法再去建一个房子另住,甚至连自己的住处都非常简陋,你叫他如何再去建房独住?不过,也不是说民众就根本没有任何凭借,完全通过自己的意愿进行丧葬和表达对失去亲人的哀痛。事实上,他们依然存在一些非常独特的居丧规定和禁忌,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认真地遵守。